”裴雪舟冷哼一声:“太医都说了,巫女之子的血才是最管用的。”“谢梨,
你身为当家主母,连这点牺牲都不愿为裴府做吗?”我才发现这十年来错得有多可怜。
我无意识地朝裴雪舟爬了过去,双唇颤抖:“裴雪舟,剜心真的太疼了,
她会死的……”没等我说完,就有太医来报,说裴墨的病情加重了,若再不医治,
可能有性命之忧。江柔听闻这个消息身形一颤,在裴雪舟怀里哽咽:“雪舟哥哥,
阿墨等不及了,快取药引吧!”几个丫鬟硬生生地撕下囡囡淌血的皮肉扔进血坛。
她痛到痉挛,整个人都发着抖。大量的血液喷溅到江柔绣着金线的裙摆上。
江柔小声尖叫了一下,却被裴雪舟拥入怀中。“孩子都和你学坏了!
剜个心还有那么多苦情戏!”他皱着眉擦掉江柔裙角的血渍。“既然这样,
就由你这个做娘的亲自来取囡囡的心头血。”我疯狂地撕扯铁链,
一把将裴雪舟递来的刀往远处扔去。可没想到女儿小脸惨白,却哆嗦地捡起那把刀,
往自己的胸口送。“阿娘,囡囡不怕疼的……”仅仅是一个瞬间,
我鲜活的女儿就倒在了血泊之中。我拼了命地想抓住她,
最后抓住的却是自己满是冷汗的掌心。丫鬟们兴奋地将汩汩鲜血存入药瓶中。
她们刺耳的议论声钻入我的耳朵:“听裴相说巫女的血脉,可是能保裴家百年荣华的宝贝啊!
”“怪不得裴相那么喜欢江小姐,也要和夫人诞下孩子,养她十年,
就为今日娶巫女血脉的心头血,这笔买卖真划算……”几个侍卫拖走了奄奄一息的囡囡,
我又被拖回了坛底。坛口轰然闭合的瞬间,
裴雪舟的声音透过石缝传了进来:“把裴府门口那野狗炖了,阿墨闻不得畜生味。
”我蜷缩在黑暗里,却无能为力,只能啃咬着自己的手背,直到血肉模糊。
我本以为只要撑过这三天,我就可以带囡囡远走高飞。在我流浪快饿死的时候,
是他递给我一个热馒头说:“跟我回家,我护你一世。”十年朝夕相处,